关于为学院入警教职员统一配发警礼服
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在“99”式警服体系中增列警礼服的通知》(公通字[2021]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学院决定入警教职员2023年度正常换(配)装改为集中统一配发警礼服。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配发警礼服的原则、范围及标准
根据人民警察统一着装换(配)发范围和供应标准有关规定,结合省公安厅为民警统一配发警礼服做法,学院本次配发警礼服的原则是统一标准、统一制作、一次配发,即按照人民警察警礼服及标志服饰配发标准,统一量体制作,集中一次为符合配发条件的所有入警教职员配发到位。本次统一配发结束后,新入警教职员学院不再统一组织制作配发,由入警教职员在以后年度正常换(配)装时自行决定选配。 本次警礼服配发范围为全体在职入警教职员,依据学院组织人事部门提供的在职在册入警教职员名单及所授警衔进行配发。警礼服配发标准包括警礼服及配套服饰等共16个品种(详见附表),警礼服不分季节、四季通用,民警在参加重大纪念、庆典、外事等活动和礼仪等场合穿着。
二、配发经费来源、预算及时间安排
按照警礼服列装文件通知关于“警礼服所需经费从现有服装经费中列支,根据工作需要按需申领,确保不因列装警礼服增加财政支出”的原则,学院本次配发警礼服经费来源为年度民警正常换(配)装经费预算,依据警礼服及标志服饰预算定额标准(人均1531.20元),学院本次291名(待核实)入警教职员共需配装经费44.56万元(已列入学院2023年度部门预算)。根据学院会议决定和招投标有关程序,计划3月底前完成组织招投标;4月上旬前组织完成291人量体、个人信息汇总等工作;5月中旬前由生产厂家按照“一人一箱”包装要求,根据学院通知时间集中统一配发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