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做好2023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财政厅年度财务决算和省审计厅审计整改工作要求,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2023年度财务决算数据真实、完整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和教职工个人本年度需要报销的账务、清理的借款(包括预付款),请于2023年12月25日前到财务科办理报销、结清借款和账务核销等手续。
二、根据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请有收入的部门(如后勤处、培训部等)在12月20日前将本部门各项收入及时催收上缴学院财务部门,请各系通知欠费学生到财务科及时办理缴费手续,以便2023年应缴财政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完成全年收支任务。
三、本次统计的借款及往来款项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教职工个人若对借款存有疑问,请向财务科咨询;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通知要求结清借款手续的教职工,请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在2023年12月25日前送财务科备查。
四、为配合年终财务决算和新建下一年度财务核算账套,从2024年1月1日至1月25日停止办理一切报销业务,集中进行年终决算。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给予配合,由此给各部门工作带来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通知。
附借款人员名单:
张 楠 李永平 赵刚奇 张 颖 何海熙 郑 荣
张 雨 张 倩 宋美谕 柳菁莹 任宏阳 张亚萍
田 河 王 龙 李博昆 樊 刚 王 鑫
联系人:王雪莹联系电话:68756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