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校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教育乱收费
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学校党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财务管理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任务,为严肃财经纪律,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加强财务管理,学校决定开展私设“小金库”及教育乱收费情况自查自纠核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私设“小金库”自查内容
1.违规收费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5.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其他违法违规违纪设立的“小金库”。
二、教育乱收费自查内容
1.借购买教材教具乱收费;
2.借违规举办考前辅导、培训乱收费;
3.招生入学自设项目乱收费;
4.校企合作、继续教育乱收费;
5.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政策的乱收费行为。
三、工作要求
学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严格按照要求,逐项对照检查,做到不走过场,全面覆盖。自查完成后于6月18日前将自查报告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交财务装备处汇总、存档备查。
各部门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装备处联系。
联系人:杜家玮 咨询电话:687568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