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制定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有关规章制度,指导各归口管理部门完善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和方法,规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行为。
2.负责汇总编制学院年度资产购置及政府采购预算,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申报、审批和组织招投标。
3.负责国有资产建账立卡、分类登记、核对、资产评估、统计报告及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办理国有资产配置、调拨、转让、报损和报废的审批、登记、处置及账务处理手续。
5.负责办理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及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和备案工作。
6. 负责资产的清理核查、统计汇总及年度数据报表的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学院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开展资产清查及盘点。
7.负责健全完善学院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和绩效管理,建立资产管理考核评价制度,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