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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学院入警教职员警用被装按需申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系、部、处、室:

依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供应管理相关规定,经2020年11月18日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为学院首批193名入警教职员按全省人民警察人均换(配)经费标准进行正常换装,现就开展2020年度学院入警教职员警用被装“按需申领”工作安排如下,请各部门迅速传达并遵照执行。

一、操作流程

1.登录“按需申领”系统路径:

http://192.168.11.245:9080/qgbzgl

2.登录“按需申领”系统方式:

使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1,登录后可自行修改密码。(修改后的密码由个人妥善保存)

3.系统申领上报方法:

进入系统后,根据系统内显示的本人年度服装经费额度,自行选择所需品种及数量,并完成确认上报。

二、时间要求

系统开放申领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 (含休息日共15天时间),12月18日下午5时系统将全部关闭。各部门被装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本部门的实时申报情况进行巡查,发现未申报人员及时联系督促。

特别说明:超出规定时限未完成申领上报的个人用户,系统将随机选配品种并生成计划上报。

三、申领人员范围

本次换(配)装申领人员范围是学院2018年度首批193名入警教职员。2019年和2020年首授入警教职员不参与申领。

四、申领品种及规则

为充分体现按需申领的自主性,本年度申领品种包括公安部、财政部供应办法中周期换发品种、列装选配品种共31项,已在被装管理系统中设置,供大家在此范围内选择。具体执行以下申领规则:

1.申领期间可自主选择列装品种,多次修改“上报”或“取消”,学院以最后一次有效上报为最终数据。

2.取消成套限制,坚持精准测算,自主合理选择。

3.不得跨警种、性别、衔级和超过经费额度申领被装。

4.严禁通过“按需申领”系统为非警务人员提供各类警用被装、标志,如发现此类情况并经查实,学院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民警不得穿着破损、褪色警服,不得通过非正常渠道购置警服物资。

5.警衔、警徽、胸徽、领带、领花等标志装具类物资,由学院按照教职工需求,统一采购,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供应办法》的要求不列入按需申领范围。

五.相关要求

1.各部门收到通知后,请迅速传达到申领范围内的入警教职员本人,加强业务指导,确保全体换(配)装人员能够按照时限完成申领操作,最大程度提高申领参与率与通过率。

2.遇有申报对象休假、出差等特殊情况,由所属单位负责联系本人,完成申领填报工作。

3.由于“按需申领”涉及服装品类杂、项目多,为确保后期发放准确无误,申报人员在完成填报后,应将填报结果自行打印留存。

本次“按需申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事关民警切身利益,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

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财务装备处装备科联系。

联系人: 刘卓荦   电话: 68756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