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编制2023年省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和学院《预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了全面、准确、科学地完成学院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保障学院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就做好2023年部门预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下年度本部门工作计划重点和本科公安院校创建目标,以全面提升内涵建设为重点,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确保教职工各项工资福利等人员支出需要,确保学院日常工作运转支出需要,确保以创建本科公安院校为中心的各项重点工作项目资金需求。

    二、编报内容

为提高工作效率,由财务装备处根据组织人事处提供的院内各部门正式编制人数、教务处提供的各系在校学生人数和学院资产管理部门提供的各部门办公设备、电脑台数等基本数字信息,结合各部门上年度业务经费基本支出项目和预算数,采用定额测算和综合平衡的方法编制各部门基本支出预算下发到各部门进行核对确认和征求意见。院内各部门请重点对以下基本情况信息和预算内容进行编报: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23年单位其他基本数字表》(附件1)由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分别填报学院房屋状况、机动车辆、锅炉、电梯、电话和有关电子信息化设备数量信息等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严格贯彻执行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陕西省省级单位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有关规定,禁止无预算自行采购。因此,各部门要认真按预算编制要求编报2023年需购买的办公设备、教学仪器、软件和实验实训器材及达到年度采购限额标准的服务类等政府采购预算(附件2-1表),将采购预算项目细化到采购品目、型号、数量等具体信息方面,并对填报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理由进行必要说明。学院财务装备处将严格按预算管理办法要求,预算年度内一律不申报、审批、办理无预算的采购手续。

(三)项目支出预算

各部门申报项目,必须填报《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申报表》及《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附件2-2、2-3表),具体内容包括:设立依据;项目概述;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简析;项目实施进度与计划安排;项目资金支出的具体内容、标准及预算依据;项目实施的预期目标和预期效益情况等。项目预算编制要体现绩效性,并将项目绩效分析、论证结果作为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凡项目论证不充分、项目编报内容不完整或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原则上不纳入学院下年度总预算进行安排。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部门在编报前认真阅读通知内容和填报说明(附件4),重点理解有关名词解释和填报口径要求,《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要参考模板格式(附件3)完整详实填报。

(二)2023年部门预算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纸质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各部门应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本部门预算纸质材料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及时交财务装备处审核、汇总、存档备查;将电子文档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sxjgxycwc@126.com,邮件主题:“×××部门2023年院内预算申请表”。

各部门在预算编制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财务装备处联系。

联系人:杨菲菲   咨询电话:68756890


附件:1.学院2023年单位其他基本数字表(后勤处、党政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填报)

2.学院2023年院内预算申请表(封面)

含以下申报表:

 2-1.2023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申报表(采购项目申报理由附表后)

  2-2.2023年项目经费支出预算申报表

  2-3 2023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3.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参考模板

4.2023年部门预算填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