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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理往来账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07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清理往来账项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

根据省审计厅《关于对学院2021年度预算执行及财务收支情况审计核查发现问题整改的通知》(陕审函〔2022〕62号)要求,即日起开始对各部门个人借款及单位往来账项进行全面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和个人借款的清理

1.凡有借款的部门和个人,请于2022年7月10日前及时到财务科结清借款手续。

2.本次统计的借款及往来款项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职工个人若对借款存有疑问,请向财务科咨询;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通知要求结清借款手续的,请写出情况说明经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在2022年6月30日前送财务科备查。

3.根据学院《财务支出管理暂行规定》第六章第十九条第五款之规定,对超过3个月以上未结清的借款,财务科将从2022年9月起从借款人工资中予以扣回,同时暂停所在部门其他人员的一切借款(特殊情况除外)。

二、账龄较长及工程建设项目往来账的清理

1.针对近几年一些挂账时间较长的往来账项,结合政府会计制度全面改革要求,财务部门将组织专人在查明原因,理清事实的基础上,分挂帐性质、类型及形成的原因,逐笔分批按程序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2.针对学院灞校区建设项目暂挂的往来账项(包括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工程款等),一是对预付、预借给施工单位至今未开具正式发票的情况,请新校办配合财务部门联系督促施工单位尽快开票办理账务核销手续;二是针对按合同约定预扣的质保金到期后未办理核退手续或工程款已支付未摊销的工程项目,请新校办联系相关部门和施工单位及时核对,出具工程款项支出摊销明细,到财务部门办理保证金核退和账务摊销相关手续;三是针对学院灞校区建设项目因未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暂挂的往来账项,待财务决算审计完成后,财务主办人员根据审计结果和《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对暂挂的工程建设项目往来账款做相应的帐务处理。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明确分工。清理往来账项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部门及借款个人要高度重视,部门领导要亲自负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如新校办)要通力协作,积极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往来账项清理工作。

(二)对照问题,彻底整改。各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项目建设部门对形成时间较长的工程项目往来账,要逐笔打电话督促,查明原因,限期整改;要在内部管理方面进一步制定措施,加强内部控制责任,严格履行项目合同,防止造成坏账损失。

(三)建章立制,规范管理。针对本次往来账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财务部门要从内控方面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往来账项定期对账制度、定期清理制度,切实加强往来账项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