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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自行采购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2-04-25    作者:     来源:     点击: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创本”期间应急项目自行采购暂行办法

   根据省政府《关于创建本科公安院校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2022年第5次)文件精神,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进一步提高学院“创本”各项工作效率,确保任务优先,加快完成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实施工作,特制定本应急项目自行采购暂行办法。

   第一条  学院应急项目采购基本要求及限额。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未达到陕西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预算2万元以上(含2万元)、2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可由职能部门申请组织自行采购。

   第二条  学院应急项目采购遵循服务“创本”、高效规范、及时处置、从严控制、归口管理的原则。

   主要包括:

   (一)已列入学院“创本”工作计划,但因其它客观、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程序履行学院集中采购手续的项目。

   (二)因“创本”工作及相关活动、重大活动等需应急采购的项目。

   (三)为处置影响学院“创本”工作的突发情况而进行的临时性应急采购项目。

   (四)为确保“创本”任务顺利实施需完成的当前紧急性任务,且无法通过正常时限履行学院集中采购审批手续的项目。

   (五)经学院党委会议、院长办公会议或专题会议研究确定的应急项目等。

   第三条  应急采购工作在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院职能部门或“创本”工作专班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采购部门是应急项目的建设(使用)部门,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履行应急采购主体责任。

   学院采购办负责指导成立采购工作小组(包括抽取评标专家),协调采购部门组织实施。学院审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应急采购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及谈判、磋商现场进行监督。

   第四条  应急采购应当使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两种方式组织实施,确保采购工程、货物、服务质量合格、供应及时、价格合理。

   (一)竞争性谈判为邀请三家或以上供应商报价,采取最低价成交法(价格权重100%)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竞争性磋商为邀请三家或以上供应商,采取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价格权重:货物30%—60%,服务10%—30%)后,按照最高分值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五条  实施应急采购时,应按有利于处置应急事项、质量从优、价格合理的原则选择、确定供应商;

   (一)从曾经中标(成交)学院以前采购项目,且供货、服务质量评价良好的供应商中选择。

   (二)从资信良好的业内优势标杆企业中选择。

   (三)从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供应商库中选择。

   第六条  实施应急采购程序

   (一)采购项目审批

    采购部门按要求填写《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自行采购审批表》(附后),应说明应急采购的原因并明确相关内容(规格型号、服务内容、交货时间或服务期限、售后服务、预算价格等),并提出组织实施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按程序完成审批手续后实施。

   (二)采购项目组织实施

   1.由项目建设(使用) 部门完成审批手续后,按照选择的采购组织实施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谈判或磋商过程中,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校外相关行业专家参与。

   2.由项目建设(使用)部门出具《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自行采购结果确认表》(附后)作为签订合同和结算的依据。

   3.由项目建设(使用)部门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并牵头联系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等相关部门进行履约验收。  

   4.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项目相关资料复印件(审批表、签到表、响应单位投标文件、结果确认表、合同等)及时交学院采购办归档、备查;相关原件作为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报销附件。

   5.如遇特别紧急事项,经学院主要领导同意后可先行实施,后按照程序补办相应手续。

   第七条  本办法由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学院“创本”工作相关任务完成后自行废止。

   附件:1.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自行采购流程

         2.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谈判(磋商)规则

         3.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自行采购审批表

         4.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供应商(服务商)签到表

         5.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评标小组签到表

         6.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项目自行采购结果确认表

         7.学院“创本”期间应急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